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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镜单一来源招标公告

招标区域:湖南    发布时间:2014/10/20 15:09:22     文章来源:qxw18
  医药网9月25日讯 隆回县医药用品采购中心受隆回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隆回县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镜(不含主机)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名称:隆回县人民医院电子支气管镜项目(不含主机)单一来源采购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LH2014081,委托编号:LHYP2014011
 
  三、项目概况:为开展支气管镜检查业务和节约采购成本,医院决定在已购奥林巴斯150电子胃镜的基础上,采购一根与原奥林巴斯150主机相匹配的的电子支气管镜,尽快开展支气管镜检查业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看病需求。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质审查时应提供下列资质文件:
 
  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正)本原件;
 
  ②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④供应商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2014年以来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书》原件。
 
  ⑤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原件;
 
  ⑥提供所投医疗器械设备的中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红章),未按要求提供资质文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六、单一来源采购理由: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此供应商处添购,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南省隆回县用品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不应当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公告期间如无其他公司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公示期后与具备奥林巴斯电子支气管镜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进行谈判采购。
 
  七、单一来源采购投标单位:具备奥林巴斯电子支气管镜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八、公示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2014年10月8日。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政府采购网”;“隆回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九、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2014年10月14日8:00-9:00,地点:隆回县财政局一楼开标室。
 
  十、采购会议开始时间:2014年10月14日9时0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隆回县人民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0739——8232854
 
  采购代理机构:隆回县医药用品采购中心
 
  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0739—82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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