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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心电监护仪医疗器械招标公告

招标区域:广东    发布时间:2012/3/20 0:00:00     文章来源:qxw18
  3月20日讯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标书电子版下载),公示期间为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3月26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编号:0724-1201D10N0281
 
  2.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3.  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
1
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
1套
66.3万元
2
心电综合分析系统
1套
3
便携式B型超声诊断仪
1套
4
电解质分析仪
1套
5
医用空气消毒洁净器
2套
6
离心机
1套
7
数显电热恒温培养箱
1套
8
注射泵(电子微量泵)
1套
9
血细胞计数仪
1套
10
微电脑传呼主机及双面走廊显示屏
1套
11
心电监护仪
1套
12
全自动洗胃机
1套
13
心电图机
1套
14
便携式红外线乳腺检测仪(手提式乳腺诊断仪)
1套
15
推车式乳腺病治疗仪
1套
16
医用电冰箱
1套
17
多峰宽带能量(纳米)波治疗仪
1套
18
低频电脉冲治疗仪
2套
19
中频治疗仪
1套
20
超短波治疗仪
1套
21
脉冲磁治疗仪
1套
22
超激光疼痛治疗仪
2套
23
视力(弱视)筛查仪
1套
24
听力筛查仪
1套
25
助行器
1套
26
产后及新生儿访视包
2套
27
妇科治疗床及配套鹅颈灯
1套
28
儿童诊疗床
1套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
 
  6.  招标标的类型:货物类
 
  7.  合格的投标人:
 
  ①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法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
 
  ③投标人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④具有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1-9项、11-15项、17-24项设备);
 
  ⑤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商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函(适用于1、2、3、4、9、11-15项设备)。
 
  8. 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9.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  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于2012年3月20日至2012年4月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6: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购标室
 
  电话:86 20 37652392
 
  传真:86 20 3765239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120905690610808
 
  国内邮购标书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10.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010.00元,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关于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2年4月10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09:30(北京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下列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1号会议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11.开标时间:2012年4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1号会议室
 
  13.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按照所登记的内容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5.本招标公告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在广州进行仲裁。
 
  16.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    话:(8620)87768198
 
  传    真:(8620)87768283
 
  网    址:www.gmgitc.com
 
  联系人:曹敏、陈田、张惠玲
 
  17.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聚贤街5号
 
  电话:(8620)  86859663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医疗器械招商代理   热线电话 025-86978335     传真 025-6662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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