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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云南规范药品中标企业药品供应配送行为的通知

招标区域:云南    发布时间:2012/8/28 0:00:00     文章来源:qxw18
 8月28日讯   
   
  2012年云南省关于规范药品中标生产药品供应和配送行为的通知
 
  按照《2011年云南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和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的要求,保障我省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的及时供应和配送到位。对超出规定时限没有及时供应和配送的中标药品及药品生产企业,将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自基层医疗机构的采购订单向药品生产企业发出时,至120小时仍未能配送的到位的药品,由平台通知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约谈,并提醒其完成其药品的配送工作。
 
  二、自平台通知后48小时仍未能配送的到位的药品,由平台向药品生产企业发出书面警告,督促药品生产企业尽快履行其供应和配送义务。
 
  三、自书面警告发出后48小时仍未能配送的到位的药品,平台将暂停该品规在平台的交易资格,并报我省药招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
 
  本通知内容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特此通知。
 
  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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