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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妇幼保健院电化学发光全自动免疫分析仪招标公告

招标区域:山东    发布时间:2012/6/27 0:00:00     文章来源:qxw18
06月27日讯
项目名称 : 东营市妇幼保健院电化学发光全自动免疫分析仪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2 年6月26日至2012年7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开标时间: 2012 年7月18日09:00
招标人名称: 东营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人地址: 东营市东城曹州路2号
集中采购机构: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一、项目编号: DYZCZ2012-166#-1
二、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进口产品。 项目采购进口 电化学发光全自动免疫分析仪 1 套, 预算资金50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四)投标人须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五)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六) 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一楼大厅 (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
(一)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人及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发出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三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先生 韩先生
电 话:0546-8902312
地 址: 东营市东城东二路276号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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