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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采购全自动血液分析仪招标公告

招标区域:广东    发布时间:2014/1/10 17:38:18     文章来源:qxw18
  1月6日讯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招标文件下载),公示期间为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10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编号:0724-1301D15N3270
 
  2.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3.采购品目:A1006
 
  4.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1套
人民币80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
 
  7.招标标的类型:货物
 
  8.合格的投标人:
 
  ①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③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④具备有效的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经销商);
 
  ⑤所投产品投标产品具有《注册证》;
 
  ⑥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⑦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法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
 
  9.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10.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  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附参考模板)(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于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2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6:30(北京时间)到以下地址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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