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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中医医院超声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区域:云南    发布时间:2014/5/20 17:58:25     文章来源:qxw18
  4月21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普洱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项目编号:华昆招字2014041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普洱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华昆招字20140416
 
  3、招标内容:
 
包号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A包
1
脑循环功能治疗仪
1
2
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
1
3
骨质疏松治疗仪
1
4
超声波治疗仪
1
5
动脉硬化监测仪
1
6
数字化脑电图仪
1
7
脉冲式动静脉气压治疗仪
1
B包
1
磁振热治疗仪
1
2
熏蒸床
1
3
熏蒸机
1
4
温热电灸治疗仪
1
5
湿热敷装置
3
6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2
7
智能通络治疗仪
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对所投项目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4、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4.2应具有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所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应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3 所投产品需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涉及产品须具有SFDA认证;
 
  4.4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4.5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6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及行贿受贿相关记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书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加100元邮寄费,招标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招标文件出售登记表》。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出示以下证件: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7、招标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 日—2014年4 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5月16日15: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4年5 月16日15: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招标1 厅(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3号普洱市住建局1 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交货地点:普洱市中医
 
  11、投标人应向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有效凭据供开标时查验。
 
  12、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人:普洱市中医医院
 
  招标机构: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师、张师
 
  联系电话:0879-2143621  18808804580    传  真:0879-2143621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邮政  编码:6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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