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经营者办理食品和药品等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审批手续,海南省食药监管局推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多证合一”改革,8日起在海口、三亚两市的食药监局开展改革试点,2015年1月1日起海南全省统一实施。
为推进改革,海南省食药监管局制定了《海南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多证合一”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中的“多证合一”指的是对同时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两个以上项目的零售企业,将原来分别核发单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保健食品经营资格审查意见通知书》、《食品流通许可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改为只按要求最高的经营项目核发一个许可证。“多证合一”许可证确定的经营资质与原单一的许可证(登记证)确定的经营资质享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同等法律地位。
业内人士认为,食药监部门推行“多证合一”的改革举措,有助于减少行政审批成本,实现一站式直通车的方式办理相关证照,极大地方便市场主体的快速准入及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