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人)的委托,对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二、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YZ2014225303898
2.2招标范围: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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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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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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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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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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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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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产品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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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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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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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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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产品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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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兼投兼中。但需分标段制作标书。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3 交货期: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交货时间,但不得超过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技术要求中有交货期要求的以技术要求内容为准)。
2.4交货方式:现场交货(落地交货)。
2.5交货地点: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具体交货地点详见技术要求)。
2.6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厂家或代理商(经销商)。
3.2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或产品代理商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如果是二级授权,必须提供上一级别完整、清晰的授权。(需授权产品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3.3所投产品应具有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是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9日起至2015年01月05日止(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
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招标公告复印件在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
楼317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01月20日上午9时30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01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综合楼二楼开标厅1。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丹阳 项目参与人员:刘心田
联系电话:0871-65322748、13987666530 传真:0871-65332594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廖理萍 联系电话:0871-65510234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650106 E-mail:2373924968@qq.com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5室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银行帐号:250201600902454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