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情况,总局现将2014年第四季度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期公告汇总期间,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医疗器械违法广告共3709条次,其中5个医疗器械广告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被撤销或收回广告批准文号。对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147次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
二、情节较严重的违法广告有如下两条:
第一条: 安徽省阜阳市瑞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远红外舒筋活血贴(广告中标示名称:辰炉乌梢蛇)”,其适用范围为“主要用于颈椎病、肩周炎、骨质增生、腰椎间盘突出、风湿关节炎、跌打损伤、腰腿痛等骨伤疼痛性病症的辅助治疗”。广告宣称“哪痛往哪贴,专治老风湿、老骨病;一个疗程腿就恢复了知觉;三个疗程就能下床走路了;三个月风湿骨病彻底好了”等。
第二条: 保定辉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电极贴片(广告中标示名称:军一贴Ⅰ、Ⅱ)”,其适用范围为“风湿、类风湿、肩周炎、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骨质增生、滑膜炎、腱鞘炎、坐骨神经痛、无菌性股骨头坏死、痛风、闭合性软组织劳损、跌打损伤等引起的酸麻胀肿痛的辅助治疗”。广告宣称“3天后关节有所好转;2个疗程关节基本恢复;全国各地很多疑难骨病患者经我治疗都康复了”等。
三、有关要求
(一)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总局工作要求,对上述曝光的医疗器械严重违法广告一律撤销其批准文号。
(二)严格医疗器械广告审核,进一步提高监测频率,加大对违法广告综合整治力度。
(三)要采取多种形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购买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