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隐形伴侣护理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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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区域: |
全国招商 |
产品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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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材类别: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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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领域:非临床医用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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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陕卫消证字(2010)第0068 |
产品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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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储存 清洁润滑 免揉搓 除蛋白 |
产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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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分: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聚六亚基双胍、维生素B6、泊洛沙姆、牛磺酸、HA细胞修复因子、羟丙基甲基纤维素
适用范围:
润滑、保湿、清洁、护理,适用于隐形眼镜配戴者。全新润眼配方,蕴含HA细胞修复因子,牛磺酸、维生素B6等润眼、养眼成分,解除配戴隐形眼镜(尤其是在有暖气,空调等较干燥环境中上网,操作微机)及空气污染引起的眼睛酸胀、干涩、视力模糊、异物感等不适和眼睛干燥症状:增强镜片透氧性。
使用方法:
1.配戴隐形眼镜时,往镜片上滴入1—2滴,每日3—4次
2.有眼干、视物不清感觉时往镜片上滴入1—2滴
3.配己戴隐形眼镜者出差、旅游、乘车等不方便摘取、浸泡镜片时,可直接滴往镜片上1—2滴本品,可有效解除眼睛干涩、视力模糊及轻微异物感等不适,并提高视觉清晰度。
注意事项:
1.请勿将瓶口接触皮肤等任何物品,避免污染;如液体出现变色或浑浊,切勿使用。
2.请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请于30天内用完;使用后应及时紧闭瓶盖。
3.本品不可口服,须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4.如眼部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警示:
1.初次使用本品者,偶有过敏体质、红眼、沙眼或其他原因引起不适,请及时摘下镜片并咨询医师。
2.隐形眼镜破损及配戴或护理不当,可能导致眼睛伤害,请务必遵循验光师提示的配戴及保养方法。
3.如出现眼睛刺痛、灼热、发痒、流泪,分泌物增多,眼发红,视力下降、模糊或出现光晕等现象、请立即取下镜片并检查,如镜片破损,切勿继续配戴,及时咨询验光师。
4.若镜片没有破损,可使用隐形眼镜护理液彻底清洗浸泡消毒镜片后继续使用。
5.若现象继续发生,可能是眼睛感染、角膜溃疡、新生血管或虹膜炎所致、应立即取下镜片。向眼科医师咨询并找出原因并及时治疗。
规格:15ml
有效期:24个月 |
对代理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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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长期合作的决心;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信心; ·具有丰富的市场操作经验,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 |
可提供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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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提供货源,确保全国范围内2~10天内到货; ·实行区域独家代理,确保运作者权益; ·提供合理的运作空间,确保投入与收益成正比; ·企业会持续稳定给予代理商做全面服务工作; ·完成任务年终返点; ·提供合法的经营手续; |
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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