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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登记号:浙台食药监械生产(登)20130004号
医疗器械注册证:浙台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 1310016号
执行产品标准:YZB /浙1142 -2009
[产品结构、性能、型号规格]
1、本产品由保护层、荧光层和基体组成。
2、型号有RB-400(稀土高速增感屏)、RG-400(稀土绿光增感屏)、WC-100(中速增感屏),规格以增感屏宽度×长度尺寸表示。
3、本产品性能符合注册产品标准要求,其主要性能:
RB-400,发光光谱范围在370nm~450nm,增感系数不小于120,极限分布辨率不小于6 1p/mm;
RG-400,发光光谱范围在520nm~560nm,增感系数不小于100,极限分布辨率不小于6 1p/mm;
WC-100,发光光谱范围在430nm~440nm,增感系数不小于33,极限分布辨率不小于7 1p/mm;
三种增感屏余辉时间不超过30s;在X射线激发下,都均匀发光,并无影响摄影效果的缺陷。
[使用方法]
1、 打开包装,检查增感屏屏面有无磨损、霉斑、污染等现象;
2、 本产品分前后屏。请将两张屏分别粘贴在暗盒两侧,将胶片夹在两屏之间,盖上暗盒后,应确保屏片紧密接触。
3、 按照检查部位设定所需要的投照条件,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
4、 X光胶片投照后,应在自动冲洗机中显影、定影、如需用手工冲洗,则必需在暗室内操作。
[产品用途及适用范围]
本产品主要供医用X射线摄影时配套使用,以增加感光度。
[注意事项]
1、 使用和保存过程应保持屏面洁净、干燥、注意防潮、防霉、防污染。如不慎染上脏物或显影、定影药液时,可用脱脂棉花蘸中性肥皂水擦净,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再用细软布擦去水珠,放置在通风处晾干,方可使用。
2、 严禁强烈光线照射和靠近热源,以免降低性能。
3、 为保证摄片图像优良,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建议更换新增感屏:
A、屏面经长使用磨损,污染不能消除;
B、屏面沾上显影、定影液而不能全部洗净时,或因保存及使用期内不慎出现明显霉斑时;
C、经过长期X射线辐射,增感屏的增感系数有所降低,属于正常现象,应定期检查,适时更新。
[贮存条件]
包装后的增感屏应贮存在温度为-5℃~+40℃,相对湿度不超过80%,无腐蚀性气体的通风良好的室内。
[有效期限]
医用增感屏有效期限二年,从医用增感屏第一次开始使用起。
[生产企业]
玉环县健民医械有限公司
生产、注册地址:浙江省玉环县楚门东方路54号 邮编:317605
电话:0576-87444285 传真;0576-87426302
本说明书版次:B/0 本说明书生效日期:2009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