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东方医疗器械网 > 医疗器械招标信息

2012新疆开展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邀请招标

招标区域:    发布时间:2012/11/12 0:00:00     文章来源:qxw18
11月12日讯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开展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邀请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企业:
 
  2012年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http://www.baiduyy.com/zbxx/zbml_index.asp集中采购工作已结束。医疗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部分临床必需的急救药品、常用药品未在采购目录中。为进一步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经自治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开展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邀请招标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拟邀请招标的药品目录
 
  现公布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拟邀请招标药品目录,结果详见附件1。
 
  二、企业报名并递交纸质资料
 
  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与附件1中一致,且自愿参加本次药品集中采购邀请招标的药品生产企业按照以下要求递交药品纸质资料。
 
  (一)、药品材料内容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
 
  2、药品注册批件;
 
  3、进口药品注册证、产品注册证;
 
  4、药品质量标准;
 
  5、药品说明书;
 
  6、近两年的省检、市检或厂检药品全检报告书,进口药品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7、药品本位码资料: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国产药品”和“进口药品”两个数据库查询,提供打印资料;
 
  8、最新有效的价格证明文件(需提供国家发改委或新疆发改委价格文件,属于市场调节价的提供自主定价文件);
 
  9、药品质量层次证明材料;
 
  10、医保目录证明材料:需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现行版)中药品(当页)的复印件;
 
  11、药品在全国各省集中采购的中标价。
 
  (二)格式与要求
 
  1、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加盖药品生产企业公章。
 
  2、申报材料均用A4纸张,封面统一使用大红色皮纹纸。
 
  封面格式见附件3。
 
  4、递交资料时间为11月9—16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5、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完整、合法、真实的纸质材料,并做好资料报送的登记工作。
 
  联系人:付丽红  杨静
 
  联系电话:0991—8560051,8521731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新疆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2年11月9日
 医疗器械招商代理   热线电话 025-86978335     传真 025-66622260    
未经Qxw18.com许可不得建立镜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医疗器械招商代理信息。
本站只提供医疗器械招商,医疗器械信息广告发布平台,对具体交易过程中的安全性不承担任何责任,请供求双方谨慎交易!
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10-0006ICP证编号:苏ICP备05059420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苏B2-20050006
Copyright © 东方医疗器械网-医疗器械招商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