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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结核病控制中心抗结核病专用药品与医用耗材重招公告

招标区域:广东    发布时间:2013/6/15 16:34:52     文章来源:qxw18
  6月7日讯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结核病控制中心的委托,拟对抗结核病专用药品与医用耗材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201237N1212C1
 
  二、采购项目名称:抗结核病专用与医用耗材采购项目(重招)
 
  三、采购预算:206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可以仅对部分内容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可以为产品的制造商或者是经销商;
 
  2.1 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必须提供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2.2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
 
  3.投标人必须提供药品合格证明文件;
 
  3.1 投标产品须具有药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药品合法销售证明书;
 
  3.2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或省级的产品检定合格报告;
 
  3.3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365天,所投产品没有不合格的检验记录(以国家级或省级药检、质量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3.4 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起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在全国范围内[抗结核药品]无延期30天以上供货的不良记录。
 
  4.投标人必须承诺:如被选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完成合同签订手续并依合同约定于30天内把首批货物送到广东省结核病控制中心指定的广东省22个地级市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定的仓库,否则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作为资格条件的业绩合同资料。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6月6日至2013年6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3年6月28日14时30分(注14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九、开标时间:2013年6月28日14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采购机构:广东元正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人:广东省结核病控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小姐、黄先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485号
 
  电话:020-87258495-956
 
  传真:020-8728459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邮编:510500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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