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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江湾医院OCT眼科检查仪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区域:上海    发布时间:2013/9/17 10:36:11     文章来源:qxw18
  8月1日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HHK-13A043
 
  2、项目名称:上海市江湾医院OCT眼科检查仪项目
 
  3、招标内容:OCT眼科检查仪一台
 
  4、预算金额:49万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单位最近一期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单位上季度纳税及缴纳社保金财务凭证复印件)。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提供相关网页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兹证明)。
 
  3、在本市有固定的生产经营点和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长期技术支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制造商的必须具有相应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商的必须具有相应设备的《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SFDA);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年第276号令)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年第16号令)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属于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1、凡有意来参加的供应商须于2013年8月1日-2013年8月9日每天下午14:00-16:00(国定假日除外)持上述第二条中提及的所有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虹口区政府中心领取谈判文件。请自行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拷贝电子版采购文件。
 
  2、如领取采购文件,但不前来参加竞争的供应商须于谈判会议前五天通知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响应文件送交截止时间、评审会议时间及地点
 
  所有供应商须于2013年8月1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同时提供电子文档)送至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到的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于2013年8月1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飞虹路518号新2号楼二楼会议室)举行项目评审会议,各供应商应派技术商务人员参加会议。
 
  五、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飞虹路518号新2号楼201室邮编:200086
 
  联系人:谢仁良、陈建宁联系电话:25015293 传真:25015292
 
  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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