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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血透机、血滤机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区域:黑龙江    发布时间:2013/9/17 10:37:12     文章来源:qxw18
  9月11日讯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第四医院血透机、血滤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130689
 
  二、标的名称:大庆市第四医院血透机、血滤机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血透机、血滤机,详细需求见大庆市政府网公告附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要求具有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从事相关产品生产或经营在一年及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
 
  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生产资格证明文件,经销商参与本项目竞争的需提供所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驻中国总代理或驻中国办事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经销代理证或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唯一授权或唯一经销代理证是指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驻中国总代理或驻中国办事处只能授权给唯一一个授权经销商参与本项目竞争。
 
  如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驻中国总代理或驻中国办事处同时授权2个或2个以上经销商参与本项目竞争的,只接受经过评审合格且报价最低的该品牌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驻中国总代理或驻中国办事处授权经销商的报价,其他该品牌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驻中国总代理或驻中国办事处授权经销商谈判无效。
 
  本项目所有要求提供唯一授权书或唯一经销代理证书的产品,经评审合格的必须是三个及以上品牌的产品。否则,本项目废标。
 
  4、生产厂家在中国境内必须有总代理或办事处,且具备人员培训及设备维修能力,提供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驻中国总代理或驻中国办事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
 
  本项目要求提供的唯一售后服务承诺是指:只接受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驻中国总代理或驻中国办事处给唯一一个经销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如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驻中国总代理或驻中国办事处同时给2个或2个以上经销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只接受经过评审合格且报价最低的具有该品牌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驻中国总代理或驻中国办事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的经销商的投标,其他具有该品牌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驻中国总代理或驻中国办事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的经销商本项目投标无效。
 
  本项目所有要求提供唯一售后服务承诺的产品,经评审合格的必须是三个及以上品牌的产品,否则,本项目废标。
 
  5、具有有效的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具有有效的进口产品海关报关单,检验报告。
 
  7、产品具有2010年(含2010年)以来与本项目相同、相近或大于本项目采购规模的合同及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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