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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医院手术动力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区域:四川    发布时间:2013/12/10 17:28:02     文章来源:qxw18
  12月10日讯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省人民医院(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省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0724-1301S21N2979(2)。
 
  二、招标项目:四川省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
 
  招标货物采购清单(共计5个包,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六章):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婴儿呼吸机参数(无创)
2台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货物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客观听力测试仪
1台
2
口腔手术显微镜
1台
3
手术动力系统
1台
4
耳鼻喉科手术显微镜
1台
采购本国货物
5
点式直线偏振光治疗仪
1台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货物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5个合同包。包1、2、3、5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包4采购本国货物。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清单中所参与的单包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项投标。投标人对招标货物按单套及对应的配置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必须是产品制造厂家或其授权的经销商或商,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7、如果本次采购的设备国家实行生产或经营许可审批制度,则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
 
  8、投标产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且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9、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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