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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零售业经营新招

  文章来源:东方医疗器械网

关键词: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招商

据医疗器械网获悉,日前省药监局举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会,以完善《湖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标准》;据医疗器械记者了解,在此次专家咨询论证会邀请到专家代表共17此次论证将要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并界定其分类,分别制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 

 

据医疗器械招商人士了解,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经营III类器械或II类器械5个品种以上的必须设置质量管理机构聘用为质管员的退休人员不得超过65周岁。经营II类和III类产品的注册资本起点为50万元、100万元,并根据经营品种递增对经营场地和仓储条件进行了修改,增加了经营场地、仓库面积另要求租赁合同期限不少于2年。

 

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经营场所应是临街铺面。这有必要吗?企业购销存情况与药监部门对接。会不会泄露企业的商业机密?将经营助听器、角膜接触镜等类企业统一归并为零售企业。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经营场所应是临街铺面增设实时在线监控条款,要求企业购销存情况要与药监部门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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