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霍邱县长集镇中心卫生院委托,拟对一台听力筛查仪实施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价单位应于2014年10月31日上午11时前密封报价,报价文件一正二副,须装订成册,不得散页,并附彩页,正本逐页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手机号码。随报价附: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4、医疗器械中企业许可证;5、产品制造厂家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6、销售业绩(同类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7、技术规格响应表;8、售后服
务承诺;9、产品经营授权书;10、法人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未按照以上要求制作提交报价文件的视为无效标。递交报价文件前必须通过报价单位的账
户,向霍邱县采购中心交纳保证金1400元(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账)。
收款单位: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账号34001747408053005790,开户行:建行霍邱支行。
二、报价应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培训费、税金、售后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7万元,否则作为无效标。
三、成交单位须向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交纳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接到成交通知后即同霍邱县长集镇中心卫生院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5日内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四、付款方式: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首付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壹年后支付。
五、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霍邱县蓼城路6号财政综合楼五楼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答疑:李德安(霍邱县长集镇中心卫生院)电话:18075022555
收件及商务答疑:严庆铭(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564—6080751
技术参数及要求附后
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