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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新闻

退热贴的企业标准

  文章来源:东方医疗器械网

关键词:退热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退热贴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使用说明,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高分子吸水树脂为材质,加入薄荷植物提取液制成有粘性的胶状贴剂,适用于成人及儿童身体局部体表降温。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按接受质量限(AOL)检查的逐批检查及抽样计划。
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9969.1工业产品说明书  总则
GB/T16886.10-2005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0部分:刺激与迟发型超敏反应试验 YY0466-2003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二部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卫生部2007年版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 
3分类与命名 3.1 分类
     按医疗器械管理分类,产品属6858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6冷敷器具,
应为管理类别1类。 3.2产品组成
        由白色非织造布一层、粘性胶状贴剂一层、塑料保护膜一层、共三层构成。
3.3规格,型号
规格型号应符合1表要求 
              表1规格、型号要求

型号

尺寸

贴片总质量

包装

普通型

50±5mm*120±5mm

6

1-12/盒)

儿童型

40±5mm*110±5mm

4

1-12/盒)

孕妇型

50±5mm*120±5mm

6

1-12/盒)

 


 
注:产品形状可为长方形,正方形,圆形或其他,特殊规格按照订货合同规定。
 
4要求                          YZB/粤穗0057-2008 4.1 产品外观胶面应涂布均匀,无缺胶现象:。 4.2 外形尺寸应符合3.3的规定。 4.3 PH值为4.0-8.5 4.4 粘着力:粘住1号钢球应能停留3秒. 4.5 悬挂150克的砝码,1分钟内产品应能脱落。 4.6 耐热性:在40℃±2℃时,凝胶不流淌。 4.7 耐寒性:在0℃±1℃时,凝胶不结冰。 4.8 产品从塑料板上揭下时,不应有明显残留胶体物质。 4.9 包装应密封,按5.9的方法试验,无气泡溢出。 4.10 卫生指标。
4.10.1卫生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项目

指标

 

菌落总数(cfu/g

1000

粪大肠菌群(cfu/g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不得检出

铜绿假单胞菌(cfu/g

不得检出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

1000

有毒五折限量

汞(以Hg计),mg/kg

1

砷(以Hg计),mg/kg

10

铅(以Hg计),mg/kg

40

 


4.11 生物安全性
4.11.1 致敏试验应无致敏反应。
4.11.2 皮肤刺激试验应不大于极轻微刺激反应。 4.12 凝胶层植物提取物鉴别。
4.12.1  薄荷油鉴别:无色或淡黄色澄清液体:有特殊清凉香气,味初辛,后凉:存放日旧,色渐变深:显薄荷油鉴别正反应。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用目力检查,应符合4.1的规定
5.2 规格尺寸用带表卡尺检测符合4.2的规定。 5.3  PH值试验。
取样品1片,用刀片刮取凝胶5克,置入锥形瓶中注入500ml蒸馏水,用橡皮塞密封,放入恒温水浴中恒温60℃±2℃中震动五次,溶胀10min后,冷却至室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PH值测定法检验,应符合4.3的要求。 5.4 粘着力试验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附录Ⅱ巴布膏剂粘着力试验项下检验。取样品1片,置于干燥恒温箱中,65℃条件下烘10min去掉表面水分,冷却知至室温,置于长30cm,与水平面成15度斜面上测试,能在测试段上粘住1号钢球 

停留3秒。即符合4.4的规定。
5.5 剥离强度试验                                                 
    取样品1片,贴在塑料板上,将塑料板固定,与地面垂直,贴在塑料板上方的一端向下反折180度。固定在专用夹头上,将质量为150g的砝码垂直悬挂在专用夹头上,历时1min内应脱落,应符合4.5的规定。 5.6 耐热性试验
 取样品1片,置于40℃±2℃的恒温箱中,保持30min 后取出,观察凝胶的流
淌现象,应符合4.6的规定。 5.7 耐寒性试验
  取样品1片,置于-0℃±1℃的恒温箱中,保持30min 后取出,观察样品的结
冰情况,应符合4.7的规定。 5.8残留物试验
 取样品1片, 将凝胶面敷于干净光滑的塑料板上,30min 后取下,观察塑料板的表面,应符合4.8的规定 5.9 密封性试验
    取样品1袋,将样品封口处置于水中,用手挤压2次,观察有无气泡溢出,
应符合4.9的规定 5.10 卫生指标
5.10.1  菌落总数的测定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4.10.1表2的要求。 5.10.2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4.10.1表2的要求 5.10.3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测定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4.10.1表2的要求 5.10.4 铜绿假单胞菌的测定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4.10.1表2的要求 5.10.5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规定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4.10.1表2的要求 5.10.6 汞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4.10.1表2的要求 5.10.7 砷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4.10.1表2的要求 5.10.8 铅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的方法测定。应符合4.10.1表2的要求 5.11 生物安全性试验
5.11.1 按GB/T16886.10-2005中的第七章规定进行致敏试验,应符合4.11.1表的要求
5.11.2按GB/T16886.10-2005中的第六章规定进行皮肤刺激试验,应符合4.11.2表的规定。
5.12凝胶层植物提取物鉴别试验
     取本品10g,加乙醚10ml,振摇静置,用目测和鼻嗅法,应符合4.12.1表的规定:取醚层,置于表面皿,挥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283页薄荷油【鉴别】项下检视,应呈正反应,应符合4.12.1表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产品应有本公司技术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提供验收。 6.2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3 出厂检查
6.3.1出厂检查按GB/T2828.1-2003规定进行。
6.3.2 抽样方案类型采用一次抽样,抽样方案严格性从正常检查开始,其检查分类、检查水平和接受质量限(AQL)按表3的规定。
 
表3出厂检验

检查分类

B

C

试验组

11

111

检查项目

4.24.44.54.84.9.

4.1

检查水平

11

11

AQL

6.5

10


6.4型式试验
6.4.1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 产品注册
b) 连续生产中每年不少于1次 c) 间隔一年以上再投产
d) 在设计、工艺、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试验
6.4.2 型式试验按GB/T2829-2002的规定进行。
6.4.3 型式试验应进行出厂检查,从出厂检查合格批中抽取样本进行型式试验。 6.4.4 型式试验采用一次抽样方案,判别水平为Ⅲ,其检查分类、试验组、检查项目、判断数组和不合格质量水平(RQL)按表4的规定。    
 表4型式试验

检查分类

A

B

C

试验组

I

II

III

检查项目

4.64.74.10

4.2 4.3 4.4 4.5 4.9 4.11

 

判定数组

N=5[AC=0Re=1]

N=5[AC=1Re=2]

N=5[AC=3Re=4]

RQL

全部合格

80

120


7标志、包装、使用说明、运输、贮存 7.1 标志
7.1.1  小包装上应有下列标志: a) 制造厂名称
b) 产品名称、规格、商标: c) 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 d) 注册证号: e) 标准号: f) 有效期:
7.1.2 检查合格证上应有下列标志:

a) 制造厂名称:
b)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 c) 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 d) 检验员签名或代号:
7.1.3  大包装上应有下列标志 a) 制造厂名称、商标、: b) 产品名称、商标、规格: c) 产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 d) 数量、有效期: e) 执行标准号: f) 净重、毛重: g) 出厂日期或批号: h) “避免日晒” 、“保持干燥”储运标识应符合GB/T191-2000和YY0466-2003
中规定,箱上的字样或标志应能保证不因历时较久模糊不清。 7.2 包装
7.2.1小包装为铝箔或塑料袋等;中包装为纸盒等;大包装为纸箱等。箱内应有检验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
7.2.2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GB9969.1和《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 7.3  运输
按订货合同规定,但必须防止暴晒雨淋,小心轻放。 7.4  贮存
     包装后的成品应贮存在阴凉避光,相对湿度不大于80%,无腐朽性气体,通风良好的室内 7.5 有效期
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储存,有效期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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