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传染病医院委托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FXZB-FZ-2014055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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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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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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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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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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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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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外科吸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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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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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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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传染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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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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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分支杆菌培养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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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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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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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布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2月07日(上班时间)。
4.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尚宾路32号龙都大厦三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项目联系人:刘美英
6.联系电话:0591-87278256
传 真:0591-87278232
E-mail:FXZB178@163.COM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7.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3若投标人是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是代理商,则必须有生产厂家的授权文件及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4投标货物为进口产品的,该货物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投标产品为国产货物的,该货物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
7.5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应装订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
7.6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清单、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7.7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8参加投标时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投标人提供经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相关经营范围);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投标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7.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10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8.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2日 上午:09:15(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2日 上午:09:15(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投标人可自行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查看标书。若需纸质版招标文件,可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
12.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17010100100003202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