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受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
的委托,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CEITCL-GD-CZHW-141103】公示期为 2014年11月26日至2014年12月2日五个工作日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CEITCL-GD-CZHW-1411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数量:
包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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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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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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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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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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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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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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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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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底照相机 +O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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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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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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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货物类。
4.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
3. 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代理经销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4年11月26日至2014年12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
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
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5.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
6.ceitplgd@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