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 QHKS-2015-098
开标日期:
2015年
2月
10日下午
15:
00
招标人
: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
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受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的委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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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台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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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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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式细胞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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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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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机原装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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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5年1月19日起至2015年1月23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27号宁景苑13楼西侧1303室。
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 500 元/包,标书售后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二、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
2月
10日下午
15: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楼
5#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
53号)。
三、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
: 2015年
2月
10日下午
15:00整。
2.开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楼
5#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
53号)。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内须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针对此项目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需携带本公告“第四条”所要求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六、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
本公告青海招标投标网(
http://qhzbtb.qhwszwdt.gov.cn)、青海经济信息网(
www.qhei.gov.cn)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1351978566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0971-8165121
传真:
0971-6368214
邮箱:
kstendering@yeah.net
汇款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冷湖路支行
账号:
105022114848
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