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中医院血气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东方医疗器械网
关键词: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中医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23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68009030 联系人:单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55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806695-803 联系人:吴林杰
采购数量:A包:血气分析仪1台;B包:射频超声治疗仪1台;C包:经颅超声治疗仪1台;D包:激光微循环检测仪1台。
采购用途:医疗
交货地点:石家庄市中医院。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合法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投标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和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果属医疗器械,国家规定应具有时,提供以上证件。)
7.制造商参加投标的不允许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不参加投标的,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8.如为代理商参加投标,除提供投标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和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外,还应提供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果属医疗器械)和投标设备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厂家授权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注:报名时提供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厂家授权书;3、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除投标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和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外,其它资料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概不受理。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2月18日起的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558号泰达商务6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8日上午9:00时整
开标时间:2015年1 月8日上午9:00时整
开标地点:河北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558号泰达商务)
评标方式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吴林杰
联系方式:13363802017
传真电话:0311-83806695-810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3806695-816
石家庄市财政局采购处投诉电话:0311-86688596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