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
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设备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标书电子版下载),公示
期间为2014年12月
18日至2014年12月24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
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0724-1401D15N3366
2.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3.采购品目:A1006
4.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1 肺功能测试系统 1套 人民币55万元
2 体外物理振动排石机 1套 人民币40万元
3 低温射频刀 1套 人民币30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应对所投包号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货时间:详见用户需求书。
7.招标标的类型:货物
8.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3)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 具备有效的厂家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5) 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
6) 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7) 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企业法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
9.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10.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 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附参考模板)(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于2014年12月18日至2015年1月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00至16:30(北京时间),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方式: 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填写相关资料后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或传真。
联系人:苏勇 李工
手 机:13261075734
电 话:010-83484284
传 真: 010-58850901
邮 箱:1326107573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