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人民医院视力筛查仪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东方医疗器械网
关键词:视力筛查仪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陆丰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陆丰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标书电子版下载),公示期间为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22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501SZTCB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
01包预算:614万元;02包预算:406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
4.所投产品应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注册证过期须提供网上可以查询的延期公告,如因其他特殊原因查询不到,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的医疗器械注册申报通知书)。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投标人可以投其中一个包或以上,但必须对包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月16日9时00分起至2015年1月22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层66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元/包(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
七、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1]13号文)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在投标人报名结束后,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统一由采购人向项目所在地的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查询年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查询结果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资格。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2月6日15时00分(2015年2月6日14: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12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2月6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612室。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薇
电话:0755-83500930、13923620871
传真:0755-83197011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6楼
邮编:518010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江苏大厦支行
帐号:110029823897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陆丰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0-8905575
联系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大湖山
邮编:51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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