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元江县曼来镇中心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该项目己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批准,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县曼来镇中心院(元江县曼来镇中心院),招标代理人为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择成交人。
2.谈判编号、内容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元江县曼来镇中心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诚CJ2015-1-22
2.3 招标内容:
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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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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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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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生化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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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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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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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血球分析仪(五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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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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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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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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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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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竞谈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
3.2竞谈人如是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注册许可证。
3.3 竞谈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竞谈人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采购中同时参加投标;
3.4同一品牌规格的设备,仅能由该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的经销商唯一一方参加投标。如发生两个或多个竞谈人采用同一品牌规格的设备投标时,招标人只接受最早报名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②医疗器械注册许可证(代理商只提供生产厂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生产厂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
⑥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
6.竞谈文件的提交及提交时间
竞谈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3日下午13 时00分;竞谈文件提交地点: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街富春大厦3栋6楼(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元江县曼来镇中心院
联系人:丁正平
联系电话:0877-609018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大厦三栋六层
联系人:资女士、吴祺斌
联系电话:18087708678、0871-532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