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万宁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下列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GP2015-O09636)所需的货物和服务,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名称:万宁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用途:医疗使用
3、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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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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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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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型号/具体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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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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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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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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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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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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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监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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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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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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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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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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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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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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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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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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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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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吊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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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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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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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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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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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内营养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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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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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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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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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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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净化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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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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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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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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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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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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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流二氧化碳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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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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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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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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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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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运监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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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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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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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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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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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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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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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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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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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护士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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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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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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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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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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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观病床(两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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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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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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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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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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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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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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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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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资料)
1、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必须提供2014年4、5、6月份的社保记录凭证和税收记录凭证(加盖公章)。
3、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4、必须提供2014年企业财务报表或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必须提供其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生产厂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所投设备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注册表,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9、投标人如不是制造商的,所投货物必须获得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证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授权书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1、必须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2月28日下午17:30(办公时间)
2、招标文件发售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206室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或邮购(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邮购汇款购买须知: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并请将所须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详细列明,并同汇款底单一起传真至我中心66529852。若需邮寄采购文件,请加付邮寄费50元,未按照以上要求购置招标文件的,所造成后果自负)。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及电话:林小姐/0898-66529829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12日上午8:10-8:4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12日上午8:4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5年3月12日上午8:4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室
(注:以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以发出的招标公告为准)
五、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中心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南侧)
采购中心传真:0898-66529813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陈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898-66529848
开标评标部(投标文件接收):0898-66529840/44
2、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帐户
户 名: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2110700104001582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华海支行
财务部联系人:孙先生、李女士,电话:0898-66529833、32
六、采购信息及采购结果请查询:
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站)
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